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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定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为科普基地的通知

文章附图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定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为科普基地的通知

市监科财函〔2019〕1892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监科财函〔2019〕229号)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你局申报的科普基地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现认定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简称市场监管科普基地),科普基地涵盖范围包括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一楼大厅、二楼上海商标历史文化走廊和五楼阅览室。

  请你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不断丰富展示和宣传资源,积极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活动,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宣传市场监管工作作出应有贡献。